案例
案例一
房屋稅並不是按房屋造價或市價計算,而是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得來。其計算公式如下:
房屋核定單價×面積×(1-折舊率×折舊經歷年數)×街路等級調整率×適用稅率=應納房屋稅
設某甲在彰化市成功路有1 棟5 層樓RC造房屋,總面積250 平方公尺,每平方公尺標準單價2,800元,於民國85年3月建造完成,供住家使用迄今,101年地段率為130%,某甲101年度應繳房屋稅計算如下:
2,800元×250m2×(1-1%×16年)×130%×1.2%=9,172元
(一)房屋核定單價:
是由各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按照下列3 個因素分別評定:
房屋係依使用執照所載下列3 個項目要件換算單價
(1)構造別(區分為鋼骨造、鋼筋混凝土造、加強磚造、磚造…等,其中以鋼骨造評價最高)。
(2)用途別(區分為4 類,第1 類國際觀光旅館、第2 類旅館、第3 類店舖、住宅、第4 類工廠,其中以第3 類最多,但以第1 類國際觀光旅館房屋評定單價最高)。
(3)房屋總層數(樓層愈高單價愈高)。
房屋內部如設有電梯、中央系統冷氣或房屋高度超過標準高度等,依照各縣市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 點規定之標準予以加價。
(二)面積:
以該房屋之使用執照(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)所載面積為準,惟若有違章增建部分,仍應計入。地下室供防空避難或住戶之住戶之停車場使用者,可以免徵房屋稅 。
(三)折舊率:
請參考各縣市房屋耐用年數及折舊率標準表(如彰化縣鋼筋混凝土造每年折舊率為1%)。
(四)折舊經歷年數:
85年3月起課迄至101年6月止,歷經年數為16年。
(五)街路等級調整率:
依據房屋所處街道之商業交通發展情形等,擬訂房屋位置所在街路之地段等級。如彰化市成功路等級調整率經評定為130%。
(六)稅率:住家用為1.2%。
房屋如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,應以實際使用面積,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,但非住家用者,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。
案例二
某甲新建所有房屋一棟面積為180平方公尺,其中15 平方公尺供作營業使用,其餘供作為住家使用,假設每平方公尺核定單價為3,000元,則某甲當年應納房屋稅額計算如下:
(一)非住家用面積雖僅為15 平方公尺,但因不得少於180平方公尺 之1/6,故以30平方公尺計,而營業用稅率為3% ,故其房屋稅稅額計算如下:
3,000元 × (180平方公尺 × 1/6) × 3% = 2,700元
(二)住家用面積之房屋稅稅額為:
3,000元 × 150平方公尺 × 1.2% = 5,400元
(三)2,700元 + 5,400元 = 8,100元
(某甲當年應繳納之房屋稅)
- Dec 09 Fri 2011 0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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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稅法規~10分鐘搞懂房屋稅-47